目前申根国家(2012年最新版)

申请申根签证须知

申请旅游签证须知

申请商务签证须知

申请探亲访友签证须知

申请ADS团体申根旅游签证须知

办理旅行医疗保险须知

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表

关税规定

德国出入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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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申根签证须知

来源: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网站

欢迎访问德国签证须知

申根签证申请实施新办法
http://www.china.diplo.de/Vertretung/china/zh/01-service/visa/0-ubs.html

德国驻华使领馆已开始把申根签证的签证申请接收业务外包给馆外的服务商。德国驻华使领馆已从201210月中旬开始逐步引入这一新办法。

具体如下:

  • 北京, 上海、成都、广州和沈阳已经开始预约日期。电话咨询中心已开始运行。
  • 北京的服务商从20121015日起接收申请
  • 上海的服务商从2012111日起接收申请
  • 成都的服务商从2012111日起接收申请
  • 沈阳的服务商从2012111日起接收申请
  • 广州的服务商从2012123日起接收申请

 

新办法如何实施,何时在您所在地区的德国驻华使领馆实行及其他信息可通过链接查询

如果需要与TLScontact公司进行联系,请登录该公司网站

cn.tlscontact.com/cn2de

 

 

 

申根签证申请须知(最长逗留期为每半年90天)

须知中写明了赴德国旅游时申请签证的条件和程序。
 

 

 

团组签证预约

旅行目的及旅行时间相同的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团组须用英文或德文填写表格并发传真(至010 6532 3557)预约面签时间,表格见下方链接。传真形式不适用于其他类别签证。面签时间将以传真的形式进行回复。

 

 

德国签证申请须知(长期居留)

如果您计划在德国长期居留,请关注申请长期签证的条件和程序。
 

 

 

签证预约 北京

签证处通告


德国驻华北京大使馆主管除下列地区之外的居民或常住人员(以当前居住地址为准)的签证事务

   * 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 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 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 香港和澳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基于很高的工作量所有德国驻华使领馆将严格执行这项领区划分规定。不属于本使馆的签证申请将不被受理或拒签。

所有属于德国驻华北京大使馆持有因私护照的申请人申请签证时必须首先在网上预约面签时间。届时签证申请人必须预约和他去德国目的相符合的签证类型面签日 期。如果签证申请人预约了错误的签证类型,比如短期商务旅行约成长期签证面签日期,将被拒绝签证申请。

目前申根签证面签等候时间是好几个星期。本馆建议签证申请人提前做好出行准备以及做好签证面签预约工作。
 

因私旅行护照者的签证申请人在本人到签证处提交签证申请前,须事先进行预约,且只能在线进行预约

在线签证预约
 

我们将给出可安排的最早的面签时间(也可应申请人的要求安排这之后的一个面签时间)。

不能以任何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申请将本处已告知的面签时间提前,敬请理解。

目前签证预约等候时间为:申根签证最长6周。

多次旅行者
 

(持申根签证旅行过的,即短期停留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多次旅行者若符合下列条件原则上可以免面试:

能够证明自己在提交签证申请前的24个月内:

* 至少持两个申根签证(C类签证)或
* 持一年签证或多年签证(C类签证) 旅行过。

签证申请可通过

* 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亮马河大厦2座0830室,联系电话: 010 - 6539 6633,  http://china.ahk.de/cn/services/visa-application-support/visa-for-germany-beijing/

* 中信实业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电话: 84551298)递交。

在此提请大家注意,通过上述签证代办服务中心提交签证申请除缴纳签证费外,还需额外缴纳代办服务费。

个别情况下,申请人会被要求亲自到签证处进行面谈。

只有欧盟/欧洲经济区公民的配偶和子女,不必事先预约,可直接于每个工作日的11:00 至11:30点到本馆提交申根签证申请,该规定不适用于其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

 

签证预约 成都

我们力求使您尽可能方便地进入德国。以下是签证申请的所有重要信息及可直接下载的签证申请表格(PDF文件)。
如何申请签证?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负责受理居住地或常住地在四川、云南、贵州省及重庆市的申请人的签证申请。

递交签证申请的面谈时间只能通过下面的链接进行网上预约。每个申请人都需要预约一个申请时间。

签证预约系统

预约系统自动提供可供预约的最早时间,您也可以选择一个这之后的面谈时间。早于系统提供时间的预约无法满足(也不能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得)。

目前签证预约的等候时间为:申根签证最长6周。

团组:申请人在10人以上,且旅行目的和时间相同的团组,须通过发送名单(表格) visa@cheng.diplo.de 进行预约。

团组预约表格 [pdf, 147,29k]

预约确认将发送给团组联系人。

签证必须在预约的签证时间内由本人亲自申请。

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签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点 - 12:00点

请注意:只受理材料齐全的签证申请。

 

德国驻广州领事馆签证预约

预约面谈

   从2012年3月26日开始,申根签证(少于三个月的短期逗留)申请人原则上不再需要到广州总领事馆签证处面谈。


 

请您到签证申请中心递交您的申请资料,该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2楼220房。电话:0086-20-3879 8400。


 

但今后如果总领事馆在处理签证申请时需要查问更多情况,有可能还是会要求申请者本人进行面谈。在这种情况下,签证申请中心会为您预约面谈时间。


 

我们希望向您特别指出下述规定:如果申请人的主要旅行目的地是德国,且居住地在广州领事馆的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内,得在德国在中国的其他领事馆的签证处或其他申根国家的签证处申请签证。(关于各签证处负责的地区见签证须知。)如果递交申请的领事馆不负责该区域,签证申请将会被驳回或拒签。

签证处通知

 鉴于申请人数量巨大,我们必须集中精力进行处理。出于此必要性,我们要采取下述措施,敬请理解。所有申请人都会得到相同对待。

1. 对于电话咨询签证事务,我们目前只能部分解答。请阅读领事馆网站上广泛及多语种的签证信息,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 info@kanton.diplo.de 请注意,因人手不足,如所提问题已在签证须知中详细规定了的或由其它网站资料涵盖了的,将不予回复。

 

2. 如果申请人的主要旅行目的地是德国,且居住地在广州领事馆的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内,得在德国在中国的其他领事馆的签证处或其他申根国家的签证处申请签证。(关于各签证处负责的地区见签证须知。)如果递交申请的领事馆不负责该区域,签证申请将会被驳回或拒签。

3. 在正常处理时间内询问处理进度的问题将不予回答。申根签证的正常处理时间5 -10个工作日,德国签证为8 – 12 (例外:留学签证的正常处理时间为5 )。请留意上述处理时间,并请及时递交申请,以留出足够的处理时间。申根签证的申请请至少在出发前15天即递交。如果迟交了申请,即使以机票已买为理由,也不能得到优先处理。 我们原则上建议:在签证签发后再确定购买机票。

4. 出数据保护的原因,我们不能向第三方透露签证审批的状况,无论是电话还是书面咨询。签证审批状况只能告知签证申请人本人,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全权代表。

5. 同样于数据保护的原因, 拒签理由只能告诉申请人本人,或能证明是由申请人本人全权委托的人 书面提出请求(要有签名)或者是签证处正常办公时间内(周一到周五, 8.30- 11.30 )进行的单独会谈(须带护照)。其他人的问询概不回答。

6. 只有在我们要求的情况下, 才将您的资料寄来领事馆,并且要注上您签证申请的6位数编号。 如果申请人尚未提出申请,没有该编号,我们因此无法归档的资料,将予以销毁。

7. 此外,我们要特别指出,您的签证申请只有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才予以受理。

感谢您的合作!

 

与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预约面谈时间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面谈时间预约

请注意:增补面谈时间

本馆为上周给申请人造成不便深感遗憾。经德国外交部和驻上海总领事馆采取措 施,现已为探亲访友和旅游类申根签证申请增补面谈时间,申请人可通过在线预约 系统预约(链接见下)。预约此种“特别的申根签证面谈时间”只适用于预约四周以 内的时间。
商务签证申请人仍可与德国工商总会上海代表处签证申请受理部预约近期交材料时间。

原则事项

尽管预约等候期偏长,主要旅行目的地为德国、而且在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辖区 (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和上海市)居住的签证申请人也不能向其他德国驻华使领 馆签证处或其他申根国家使领馆签证处递交申请(德国驻华各家使领馆的管辖权情 况请见本馆申请签证一般信息须知)。向非主管使领馆递交申请,申请将不予受理。**
签证申请人须预约签证面谈时间。持有因私护照的申请人只能通过德国外交部在线 预约系统预约(链接见下)。约到的时间早晚取决于签证类别/旅行目的和当时的 需求,等候期最长可达十二周。
请在申请申根签证面谈时间之前浏览本馆《申请申根签证一般信息》须知,了解各项 无需预约直接递交申请的特殊规定。并请注意团组面谈时间预约规定。

通过在线预约系统预约面谈时间:

通过在线预约系统预约时间

 
约好的时间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发邮件、发传真或打电话——更改。如要重约新时 间,须先取消在线预约系统中约好的时间。

签证处不与任何签证中介机构合作,包括不与其合作预约面谈时间。只要尚有空余 的面谈时间,有条件上网的申请人无论身在何地均可通过在线预约系统约到面谈时 间。中介机构也只能约到网上提供的时间,本馆警告申请人提防某些“预约服务”。

只有靠提供真实信息正常约好面谈时间且预约签证种类符合实际情况,申请人才有 资格进行面谈。不符合要求的预约无效,此类申请人将被拒绝进入签证处递交申请。

信息完整、材料齐全的申根签证申请办理时间目前为十个工作日。

签证程序信息

您可以阅读签证须知获取签证信息。不管您去德国短期旅行还是在德国长期逗留,签证须知都已写明签证申请的条件和程序。

自2012年4月11日(周三)起,按照签证规定第48条所述签证手续(“申根签证”条 款),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使用由申根国家驻华使领馆编制的签证申请材料统一清 单,相关签证须知如下。
请注意,统一清单仅列出支持申请的材料。其他所需材料(护照、申请表等)以及 关于清单的说明请见下面的《申请申根签证一般信息》须知。按原有各份须知准备材 料的签证申请,本馆照常受理至2012年6月10日止。

 

 

须知

签证程序为两国的畅通往来创造了前提条件。处理申请需要一定时间,并非所有申请都能通过,敬请理解。

德国是申根国家之一。申根签证在比利时、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荷兰、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奥地利、波兰、葡萄牙、挪威、瑞典、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和匈牙利同样有效。

持申根签证者有权前往申根国家。但发给申根签证不是入境的充分法律依据。进入申根地区前将进行最终检查。因此入境时可能要求出示除护照、有效签证之外的其它有关您的经费、逗留时间和目的以及医疗保险的证明。

持申根签证在申根国家最长逗留期为每半年90天。若签证上有效期更短,则以签证上有效期为准。

 

申请条件

主要旅行目的国的驻外代表处受理签证申请,该国不一定是进入申根地区的第一个国家。

德国驻华大使馆主管除下列地区之外的居民或常住人员的签证事务

· 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 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 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 香港和澳门(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另请在本大使馆馆网站www.peking.diplo.de 参见其它须知:

商务签证

探亲访友签证

旅游签证

过境签证

 

若上述须知未就您的具体出行目的给出足够的信息,请通过拨打电话(0108532 9100联系签证处咨询申请条件,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3 : 1516 : 45和周五13 : 1514 :45

因须根据法律规定和个案情况独立处理每份申请,所以上述须知和电话中列举的申请条件并不一定是所有的条件。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递交其它材料(如能证明申请人回国意愿的材料),使馆也有权忽略个别材料。

未满18周岁的签证申请人须得到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若监护人无法陪同前来申请签证,则必须出具含有德文或英文译文的监护人同意声明的公证书。个别情况下使馆有权要求监护人到使馆面谈。

 

签证申请

持因私旅游护照者在本人到签证处提交签证申请前,须事先进行预约

请拨打电话0106532 1925预约申请签证的时间。预约电话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四08 : 0012 : 0013 : 0016 : 45

以及周五08 : 0012 : 0012 : 3015 : 00

预约时请告知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手机或电话号码、旅行目的)。我处将给出可安排的最早的面签时间(也可应申请人的要求安排这之后的一个面签时间)。

不能以任何形式(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申请将本处已告知的面签时间提前,敬请原谅。

有关签证手续的信息,请参看本馆签证须知。预约签证时不提供电话咨询。

 

近两年内至少获得两个申根签证,且其中一个是由德国使馆签发的,并持该签证旅行过的多次旅行者可通过中信实业银行营业网点(电话:0106538 0095) 或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亮马河大厦20830室,电话:0106539 6633) 递交申请。

具有同样旅行目的的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团组,请将预约名单用英文或德文直接传真至0106532 3557进行预约。传真中请注明签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旅行目的、邀请公司名称、拟出行的时间、希望安排的面签时间、预约公司名称、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只有团组可以通过传真预约。我处将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签证费

签证费以人民币支付,收费情况如下:

机场过境签证、过境签证、申根签证(A类、B类、C类)无论签证期限长短,一律60欧元

德国签证(D类) 60欧元

德国签证+申根签证(DC类) 60欧元

对未满6岁的儿童免签证费(A类、B类、C类)。

无论是否拒签,费用概不退还。

 

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申请表和签证须知均免费。本馆不要求必须借助签证服务公司所提供的填表等帮助。

 

处理时间

如递交的材料齐全,通常在五个工作日后出具签证。

 

处理情况

在上述处理时间内不回答申请的处理情况,敬请理解。

 

领取护照

在递交申请时应该同意用中国邮政/EMS寄送,即在签证申请处理完毕后立刻寄回护照(费用为30元人民币)。

若未同意上述方式,领取护照的时间最早为递交申请后的第五个工作日。领取时间只有周五12 : 3013 : 30

 

发给签证后的注意事项

请在发给签证后随即检查签证上的内容。特别需要检查签证有效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是否同预计的总逗留时间相符。此外还请检查姓和名的书写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必须立即告知出具该签证的签证处。

 

拒签

根据德国居留法第77条第2款以及国际通用惯例,本馆原则上不告知拒签理由,不对上诉事宜作说明。

签证申请人或其亲笔委托的第三方可以向本馆提出书面申诉,本馆将重新进行审核,若重审结果依旧是拒签,本馆将回复一份可用于上诉的证明信。

根据德国居留法第83条,本馆恕不受理旅游签证的拒签问询或申诉事宜。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

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

邮编: 100600

电话: + 86-10-8532 9000

传真: + 86-10-6532 3557

邮箱: visa@peki.diplo.de

网址: www.peking.dipl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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